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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王天翊
王律师是我国最顶尖的建筑与房产律师之一。其历时数年编著而成的《建筑法案例精析》、《建筑合同与索赔法律实务》是建筑法律实务的奠基之作,至今仍是许多法官和律师的案头必备。早在1995年,在北京都城实业公司诉沈阳建筑机械厂塔吊折臂事故赔偿一案中,刚刚从事律师职业不久的王律师便能够在庭审中将被告,甚至包括技术鉴定人驳得当场即在法庭承认“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其堪与专业技术人员对决技术的能力令建筑业和法律界的同行刮目相看。
2004年5月12日,河南省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工地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特大事故,事故当场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8.3万元。工程项目经理马清作为第一责任人被批准逮捕。所有的人都认定马清将肯定会被判处十年徒刑。就在这个几乎铁板钉钉的案件中,王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捕捉能力和精彩的法庭辩护为马清赢得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的完美结局。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为王律师的法庭辩论能力赢得了全国性声誉。
既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有出色的法律实战经验,王律师也成为相关行业,如《建筑时报》、《建筑》杂志社、《检察日报》,也包括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就访对象。在北京建设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等组织的全国性讲座上,王律师经常受邀给全国的建筑业和律师界的同行进行建筑法律的讲座。由于王律师给全国律师讲授建筑法律,有人甚至称王律师为律师之师。
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与王律师的求学经历和个人努力分不开的。王天翊律师本名守田,1986年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原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受过四年系统的技术教育和训练。毕业以后,王律师在企业从事了四年的技术工作,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期间曾经主持了沈阳浮法玻璃厂分包工程的技术工作并负责预算结算工作。1990-1993年王律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王律师担任班长的这个班级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集体。这个集体令人难以置信地为最高法院输送了五名大法官,它的其他许多成员今天也都非常出色地活跃于各自的岗位,如金旭、周武、陈珺在金融界,赵洪瑞、蒋洪义、刘会利在律师界,何兵、王从圣、白晟、郑云瑞在教育界和公共知识领域都是非常杰出的。
特殊的求学和工作经历使王律师兼通文理,知识广博,是律师界并不多见的既懂经济、技术、法律,又懂电脑、英语的知识比较全面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王律师能够在律师业务上得心应手的重要原因。近年来王律师办理过多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如北京北奥公司与沈阳三立公司南京十运会工程结算纠纷、北京永茂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飞鸿物业公司的供暖费纠纷、北京北奥公司与沈阳三立公司澳门东亚运动会工程结算纠纷、江西省余干大市场拆迁补偿纠纷、河北省涿州市清凉寺小区土地使用权纠纷、山东省潍坊大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河南省安阳市林州佳苑建筑工程结算纠纷、中建八局营口东风市场改造工程结算纠纷、铁道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住宅改造项目、北京市天通苑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永茂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飞鸿物业公司的物业费纠纷等等。目前,王律师担任北京永茂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所、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北京凯博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王律师经常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同志提供法律咨询,其起草的建设机械租赁合同作为合同范本被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在行业内推广使用。
联系王律师的客户请致电齐律师和李助理。
13910633376;1377306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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