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 建筑法王律师
手机:13501188803
电话:010-83905282; 010-65288888
邮箱: jianzhufa@163.com
微信: jianzhufawang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
项目开发
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能否进行建筑?
作者: 点击:298发布时间:2021-12-28 20:39:07
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能否进行建筑? |
《物权法》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仅对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了具体的规定,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仅在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
- 上一个:新区开发与与旧区改建都有什么要求?
- 下一个:如何将集体土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相关标签:
新闻资讯
-
2021-12-28 21:47:02出让获得的建设用地,哪些情况不能转让?
-
2021-12-28 21:46:03出让取得的建设用地,其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
2021-12-28 20:48:26如何将集体土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2021-12-28 20:47:28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能否进行建筑?
-
2021-12-28 20:34:07新区开发与与旧区改建都有什么要求?
-
2021-12-28 20:31:22什么是土地开发与房屋开发?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