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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业主图纸的明显错误,承包商是否可以不予理会,而在施工后要求业主补偿因图纸错误导致的损失?虽然业主有保证其图纸正确的责任,但承包商不能因为有了这种保证而漠视自己审查图纸的义务。合同中常常规定承包商对于图纸与技术说明中的矛盾之处在施工之前或施工中有提示或通知业主的义务,否则承包商将承担因图纸错误造成的施工风险。这种条款在审判时可能一般不具有其字面含义,但其作用不能忽视。即使没有这类条款,根据疏忽侵权理论承包商仍有义务在施工中对第三人给以合理的注意。如果承包商在图纸与技术说明中看到了明显的,重大的矛盾或错误,他知道或者有理由知道这个错误对第三人有重大危险,法院就有可能判定承包商承担疏忽侵权责任、严格责任,甚至绝对责任。 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对于图纸错误有提示业主的义务,虽然这类条款的应用受到严格的限制,但从公平和道理上讲,即使没有这类条款,法律也要求承包商对于明显的图纸错误有提示业主注意的义务,否则法院就认为承包商要自己承担依据错误图纸施工的风险和费用。对明显图纸错误提示业主注意的义务使承包商在开标之前审查合同文件承担了很大的,有时甚至不成比例的负担。 对于合同中重大、明显错误,承包商在签定协议之前应当发现,这一规则减轻了,甚至是否定了对于合同含糊条款应做不利于起草人的解释规则。这样,一般认为有利于承包商的解释规则,被承包商应当合理行为的规则平衡了。 如果承包商在投标之前知道错误,但却没有通知业主,那么法院一般拒绝承包商根据这个错误要求额外工作的索赔。承包商的这种义务不是看承包商是否实际知道有关合同错误,而是看作为一个合理谨慎的承包商是否应当知道该错误。如果应当知道,他就有义务提示业主注意。 对于业主图纸的明显错误,承包商不能不予理会,而在施工后要求业主补偿因图纸错误导致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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