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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忽略和延误的法规规定或约定的时效是保函中规定的时效限制。很多人经常认为起诉被保证人(承包商)及保证人同普通时效一样。如果只涉及被保证人,这没有差别。但如果索赔人想根据保函向保证人索赔,则他必须在保函规定的期限内起诉。这个日期通常比较短,而且与向被保证人索赔的时间限制没有关系,诉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此外,保函中通常规定,要根据保函索赔,必须在保函确定的时间内发出索赔通知。
如何理解保函中的期限规定应当看保函的具体规定。在一个保函中规定,诉讼应当在最后完成工程或提供材料之日起90天之后提起诉讼。同时规定,合同工程完工后一年以后不能提起诉讼。索赔人主张一年诉讼期是从90天以后开始算起。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定,90天应算在一年以内。这样,索赔人只能在90天以后的九个月内起诉。
有的判决认为保函中规定期限过短而认定无效。在一个案例中,保函中规定的索赔人必须在一年内起诉。法院判决这一日期太短,违反公共利益。在另一个案例中,法院判决保函中规定的时效限制不能短于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案涉及的是一个公共合同,法律强制规定了保函。法院判决供应商必须在一年内起诉,起算日期是合同履行完毕和工程被接受的时候算起。但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不要过分依赖这样的判决结果,而在保函规定的较短期限内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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