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页
职工已辞去原职,尚未找到新工作,在此期间可否支取以前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不能,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职工离职,中断工资关系时,其住房公积金结余本息暂存储在原帐户”。资金管理部门通常做法是:将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自辞职当月起做“封存”处理直至交存人找到新的接收单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即将住房公积金本息一并转移到新接收单位所属资金管理部门帐户。需要说明的是,在封存期间,原住房公积金仍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利率计结利息。
本网站对法律问题的解答仅供参考,不能直接运用于当事人的具体案例中去。律师的法律服务要根据具体 案件考虑相关的许多因素,因此,如果要得到具体的法律帮助,应当聘请律师并建立委托关系。 咨询电话:01051916308;86957645;13522129553;
Email: jianzhufa@163.com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