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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违约行为时,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有关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l)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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