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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

造价定额约定不明,按有利于守约方的原则选取。

作者: 点击:357发布时间:2021-12-29 10:00:24

造价定额约定不明按有利于守约方的原则选取。

【案情简介】

在(2019更高法民1365号一案中,201371⽇,发包人恒平公司与承包人⼴西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青海应录集团职工住宅楼。

【裁判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适04定额还是16定额的问题双⽅当事⼈所签合同约定如恒平公司未按期程进度款,工期顺延。从合同履⾏情况可以看出恒平公司直存在迟延程进度款的情形为此双⽅曾达成多份协议包括商铺抵顶程款故⼴西一建可以顺延⽽对于顺延后的应竣⽇期双⽅并未约定且恒平公司亦未举证证明期拖延系⼴西一建的原因造成故恒平公司对迟延竣负有责任将未完程造价按16定额进⾏计算并扣除对⼴西一建显有不公故对未完程价款应按04定额予以认定。综上,一审法院对⼴西一建未完程价款按04定额含装修部分造价15253946.52元予以确认。

【案例启示与操作指南】

程定额是指在正常施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安装程所消耗的⼈、材料、施机具台班、期天数及相关费率等的数量标准。工程定额除了规定有数量标准外,也要规定出它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产⽅法、安全要求和适用的范围等。

在三种计价标准中约定价格标准是⾸要选择市场价格标准是第选择定额标准是最后选择。

一,对于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完成全内容的,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只要质量合格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结算;对于未完程与超范围“原则上仍应参照合同约定结算程价款也就是通过⽐例法求得约定计价标准并据此结算。

第二,如果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不明确的或相互冲突⽽法确定应当执⾏的价格标准的或按照⽐例法求得的计价标准明显不合理的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或定额标准。

第三,由于定额标准往往跟不上市场价格的变化⽽与定额相⽐建设⾏政主管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更贴近市场价格更接近建筑程的实际造价成本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双⽅当事⼈更公平所以在这两者之间优先选择市场价格。

本案发包人恒平公司有明显的违约行为,法院按有利于守约方⼴西一建的原则来确定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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