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3501188803
建筑法律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 建筑法王律师

手机:13501188803

电话:010-83905282; 010-65288888

邮箱: jianzhufa@163.com

微信: jianzhufawang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

实际施工人

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作者: 点击:357发布时间:2021-12-29 10:14:22

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案情简介】

在(2019)更高法民再329一案中,案涉工程发包方系乌兰县国土资源局工程名称为乌兰县柯柯镇托海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中顶公司系承包方。2015826日中顶公司与朱天军签订《挂靠协议》。

【裁判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关系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企业的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承包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建筑企业对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的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建筑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

借用建筑资质关系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有关禁止无资质、超资质等级或者以任何形式借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规定的协议借用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被借用的建筑企业不对借用人的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

【案例启示与操作指南】

本案中从《挂靠协议》内容看该协议条“朱天军挂靠中顶公司之下挂靠期间以中顶公司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第三条“挂靠期间朱天军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朱天军必须自觉维护中顶公司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第四条“中顶公司向朱天军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朱天军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朱天军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朱天军负责。


相关标签:
新闻资讯
相关案例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010-83905282; 010-65288888




公司电话

13501188803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