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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我国法律对物业管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作者: 点击:324发布时间:2021-12-29 09:42:44

我国法律对物业管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物业管理权,即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立法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享有的管理权。任何一个功能齐全的小区或大楼内部,都应该包括各种生活性的基础设施,如供电、通信、燃气、给排水、环卫、绿化、交通等。这些设施原属于市政工程或垄断经营事业,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政府部门可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乱倒垃圾、破坏绿化等行为,可予罚款;对违章泊车的,可以拖走或锁住,缴纳“拖车费”或“开锁费”后始准驶离等。物业分散出售后,其售出部分虽具备私有属性,但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公共物品。原由专门的政府部门管理的公共物品基于法律规定,随着物业管理公司的进入转移给物业管理公司。北京市政府1995年发布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第11条规定:“……树木、花革、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我国目前尚无《物业管理法》,对于物业消防、保安,装修等问题由谁负责尚无明文规定,在此种情况下,不妨采取一些变通措施,与政府有关部门(如环卫、交通、消防、公安等)密切联系,联合行使管理权。为规范物业管理,应尽快制定物业管理的基本法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经营性质和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原则、运作措施、业务范围以及应负有的法律贵任;规定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违规的出发和物业管理权获得的形式及标准;确定政府主管部门、发展商、建筑商、物业管理公司、社会有关各方和业主委员会相互之间应遵守的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及履行的义务等,制定法规应借鉴国内外物业管理的经验,先制定暂行条例,以后逐步健全晚上,但是,基本法规应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权威性,一旦制定,必须予以执行实施。
根据物业管理的基本法规,应制定统一的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例如:设备操作与标准、劳动定员与定额、收费标准与财务开支、公共契约、住户于册、管理费收支规定、特约服务及规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经营性用房管理办法、维修基金标准及实施方案、业主委员会章程等。当然,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法规外,还应包括工业厂房、商业大楼、办公楼、宾馆和仓储等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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